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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并不快乐
日期:2009年11月19日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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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痛,并不快乐

    有一本书叫《痛并快乐着》,当年很是畅销。现在,很多人可能已经记不清这本书的内容了,可对那个别有新意的书名却记忆犹新。但是,只有真正经历过疼痛折磨的人才能深刻的体会到——

对于疼痛的定义,一直以来众说纷纭。目前,国际疼痛学会(英文缩写为“IASP”)给出的定义已经被世界各国医学界广泛接受 ——

    疼痛是一种不愉快的感觉和情绪经历,它伴随现有或潜在的组织损伤,具有复杂的病理、生理改变。由此可见,疼痛是由感觉和情绪组成的。引起某些疼痛的组织损伤可能是潜在的,即用目前的诊断仪器如X线、B超、CT或核磁共振等都不能查出。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很多患者明明身体某个或多个部位存在疼痛感,却怎么检查都查不出病因,以致辗转于医院的各个科室就诊都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

    有人说,如果能把体内所有的疼痛都去除就好了。殊不知,从生理学上讲,疼痛之功大于过。一个人能够健康的生活,其中疼痛对维护生命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假如受到火烫不知躲避、发生骨折不去就医、内脏器官病变不能感知,就不能正常生长发育成一个健康的人。

    因创伤和疾病引起的 “急性痛”对人体具有警告作用,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保护机制,是“好痛”。但与之相反的“坏痛”就不同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能看到一些长期遭受头痛、腰背痛、癌痛等疼痛折磨的病人,这些疼痛或病因不明,或病因清楚但不能去除,此时疼痛的信号虽然长鸣不止,却早已失去了痛觉的 “警告”作用,只能给患者带来痛苦,甚至带来痛不欲生的厌世之感。这种绵延不绝的“慢性痛”,就是“坏痛”。

    疼痛大体上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急性疼痛是由原发疾病引起,随着原发疾病的治愈,疼痛也随之消失,如感冒引起的头痛,一般感冒痊愈后,疼痛也会随之缓解。慢性疼痛常在原发疾病治愈后,仍持续存在,并呈加重趋势。此时机体的病理变化与原发疾病完全不同,如有些带状疱疹病人,疱疹虽已消失,但疼痛仍迁延数年甚至终生。世界卫生组织明确指出:急性疼痛是症状,慢性疼痛是疾病。一般将持续1个月以上的疼痛,定义为慢性疼痛。

    国际学术界已将疼痛确定为继呼吸、脉搏、体温和血压之后的“人类第五大生命体征”,并明确指出“免除疼痛是患者的基本权利”。疼痛科就是这样应运而生的,对慢性疼痛的诊断和治疗是疼痛学科的基本使命。

    哪些疼痛应去疼痛科就诊

    有资料表明,成人中有30%的人经历过或正在经历慢性疼痛的折磨,而这其中90%的患者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治疗,也不知道该到哪个科室去治疗。那么究竟哪些疼痛应该去疼痛科就诊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这几个方面:

    1.未查出明显病因的疼痛

    如慢性头痛、胸背痛、腹痛、脊柱及四肢痛等,虽然经过多家医院、多个科室长时间反复精心检查,也未查到与疼痛相匹配的原因,不知道自己该去哪科就诊者,这时应去疼痛科。经过疼痛科医生认真细致的专科检查,包括诊断性治疗,绝大部分疼痛可探明疼痛部位,对其采取根本性治疗,常可获得满意的效果。

    2.疼痛病因清楚,但无特效治疗方法的疼痛

    比如带状疱疹本来属于皮肤科的疾病,疱疹初期,皮科有丰富的治疗经验和良好的疗效,大多数带状疱疹患者随着疱疹的好转,疼痛会自然消失。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患者皮肤疱疹消失后疼痛不仅没有好转,反而痛得更加厉害,医学上称之为“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这是一种非常顽固的疼痛性疾病,其他科室没有特效的治疗方法,如果能早期到疼痛科治疗,往往可取得满意的效果。再如截肢术后出现的残肢痛或幻肢痛、各种外科术后出现的慢性顽固性术后痛综合征等等,这些疼痛已不是原发疾病出现的症状,而是构成了新的疼痛性疾病,需到疼痛科治疗。

    3.不宜手术的颈、肩、腰、腿痛

    某些不适宜手术的颈椎病、椎管狭窄、腰椎间盘突出症以及通常无需手术的肩周炎、骨性关节炎、肌筋膜综合征和骨质疏松症等患者出现持续的慢性疼痛,最好到疼痛科治疗。另外,有些患者不愿意接受手术,或术后疗效不显著,或者术后疼痛又复发等,也应接受疼痛专科综合治疗。

    4.神经病理性疼痛

    中枢痛,反射性交感神经萎缩症,灼性神经痛,三叉神经痛,舌咽神经痛,枕神经痛,肋间神经痛,糖尿病末梢神经炎等都属于此类疼痛。神经源性疼痛是非常复杂的疼痛性疾病,常规治疗基本无效,往往需要疼痛科特殊的技术治疗,如微创神经介入镇痛术、脊髓电刺激、中枢靶控镇痛技术等。

    5.某些慢性非化脓性关节炎引起的疼痛

    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等疾病。疼痛科可针对不同疾患,采取个体化的镇痛方案,能最大限度地减轻患者的痛苦,为原发疾病的治疗提供有力支持。

    6.癌性疼痛

    在抗癌治疗的同时或完成抗癌治疗后仍存在的疼痛,可到疼痛科采用特效的镇痛措施进行治疗——除服用吗啡类药物外,还可采取神经阻滞、神经毁损等微创神经介入技术。现代医学研究表明,癌症和癌痛是相互密切关联的两类独立疾病,癌痛的程度与癌症的发展通常不成正比。有证据表明,完善的疼痛治疗不仅可以提高癌症患者的生活、生存质量,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延长患者的生命。

    总之,简单一句话,凡内科吃药和外科手术治疗效果不佳的,或没有手术适应证但疼痛较为严重的患者,应该尽快到疼痛科诊治。

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经受疼痛的折磨。有了疼痛科,有了疼痛专科医生,相信我们的生活就能少一分痛,多一份快乐了。

    疼痛科是独立的科室

    大家都知道医院里有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等科室,但很多人不清楚:怎么还会有疼痛科这样一个独立的科室呢?是不是隶属于麻醉科的一个小部门啊?

    其实,自2007年卫生部就已经正式下发通知,规定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疼痛科”,代码为27,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就可开展疼痛科诊疗科目,三级甲等医院原则上要求必须有疼痛科诊疗科目。

    那么疼痛科能治什么病,它和骨科、皮肤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等治疗的疾病是不是差不多一样?是不是疼痛科主要就是治疗癌症患者的疼痛?

    其实,骨科、皮肤科、神经内科等都有为数不少的患者,在经历了漫长的治疗后仍然得不到理想的疼痛缓解。如罹患带状疱疹后,一部分患者会在疱疹消退后仍然存在顽固而严重的局部皮肤疼痛,疼痛程度甚至超过了患病初期。在以前,面对这样的患者,医生往往是束手无策——皮肤上没有疱疹了,怎么治疗啊?在哪里用药啊?医学界甚至将“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称为“不死的癌症”。现在,在疼痛科已经拥有一系列规范而有序的治疗手段,从最简单的口服用药控制疼痛,到最先进的神经调制技术缓解疼痛,治疗方法科学规范。准确地说,疼痛科是治疗慢性疼痛的专业科室,面对顽固性疼痛,可达到当今医学最好的治疗效果。因此,癌症患者的疼痛只是疼痛科治疗范围中的一部分,用“慢性疼痛”来概括疼痛科的治疗范围是很贴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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