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一拨通

冬季用煤取暖注意事项
日期:2014年06月19日           来源: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
附件内容:暂无
【字号:

    1.应该安装排烟管道,并时常检查。2.屋内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防止煤气中毒。3.不要在火炉旁堆放可燃物品,不得在炉筒上烘烤衣物,周围要备有适量的消防用水。4.使用炉灶时,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引火。5.煤灶扒出的炉灰,要用水将余火浇灭,炉渣应及时清理。

 
网站导航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网站帮助     | 隐私安全
Copyright © 2009-202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技术支持:瀚铖盈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