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一拨通

孕妇用药应注意什么?
日期:2009年08月07日           来源: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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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怀孕后,如果用药不当,可能会对胎儿的健康造成损害。因此,孕妇在妊娠期用药一定要慎重,切不可乱用药物。
    (1,防止药物加重妊娠反应和各种疾病。孕妇在妊娠初期要尽量避免服用对胃肠道刺激较大的药物,如红霉素、复方新诺明、阿司匹林等,因为孕妇在妊娠初期大多都有恶心、呕吐等胃肠反应,服用上述药物会加重妊娠反应。 孕妇在妊娠6个月后会出现血压增高、下肢浮肿,甚至尿中有蛋白的现象。此时,凡能引起血压升高、浮肿及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如糖皮质类激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麻黄素等都应慎重使用。 临产孕妇应避免使用各种抗凝血剂,以防止产期出血过多。
    (2)防止药物导致流产。妊娠期内孕妇要禁用具有收缩子宫平滑肌作用的药物,以免引起流产和早产,如麦角制剂、脑垂体后叶素、益母草制剂、奎宁等。 泻药和具有强烈刺激性药物,孕妇应避免使用,如硫酸镁、蓖麻油等。这些药物对肠道有机械性、化学性刺激作用,会反射性地刺激子宫,引起早产和流产。另外,利尿药亦能引起子宫和盆腔充血及子宫收缩,也应慎用。 在刚刚受孕的几周内尤应注意,因这期间是胚胎着床前期,受精卵比较敏感,即便使用一般药物,如四环素等,用量过大也有可能引起流产。
    (3)防止药物影响胎儿发育与导致畸胎。许多药物在母亲服用后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血液循环,从而对胎儿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严重时可以引起畸胎或死亡。 60年代初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一些欧美国家接连出生了许多"海豹婴儿",西德出生了5000多个,英国出生了8000多个,日本出生了300多个,这一触目惊心的事件引起了举世关注。经过医药科学工作者的研究发现,罪魁祸首原来是深受孕妇欢迎的"反应停"。反应停(沙立度胺)是一种镇静药,后用于治疗孕妇妊娠反应颇受青睐。"反应停事件"的发生,促使人们开始对所有药物进行致畸作用的研究观察。
到目前为止,发现了许多可以致畸或可能致畸以及对胎儿发育有影响的药物,其中有抗肿瘤药:氨甲喋呤、苯丁酸氮芥、6-巯基嘌呤、环磷酰胺、马利兰、去乙酰甲基秋水仙碱、放射性碘;激素类药:己烯雌酚、睾丸酮、黄体酮、肾上腺皮质激素、可的松、口服避孕药;解热镇痛药:阿司匹林及其制剂;降血糖药:氯磺丙脲、甲磺丁脲;抗惊厥药: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安定药:氯丙嗪、氟哌啶醇、眠尔通(安宁)、安定、利眠宁、锂盐;抗抑郁药:丙咪嗪、苯丙胺;降压利尿药:六甲溴胺、双氢氯噻嗪、硫酸镁、利血平;抗凝血药:双香豆素、苄丙酮双香豆素;抗过敏药:扑尔敏、苯海拉明、敏克静、安其敏;抗菌消炎药:四环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磺胺、呋喃坦啶;维生素类:维生素A、维生素K、维生素D、维生素B;抗疟疾药:乙胺嘧啶、磷酸氯喹、奎宁。孕妇在整个妊娠期用药都应慎重,但最应注意的是妊娠期的前三个月。因为这三个月是受精卵分化最旺盛、胎儿各种器官形成的阶段,在这个时期孕妇用药不慎,就有可能产生不良后果。妊娠期内更应慎用新药,尽管目前生产的新药都要做致畸的安全试验检查,但毕竟是没有经过长时间的考验,还是不用为佳。
    妊娠期内患病必须用药时,也不是绝对不能用,可选用通常认为无致畸作用的老药,如一般认为青霉素、红霉素等对胎儿没有致畸作用。更多的人倾向选用一些毒副作用小、作用平缓的中药。
    此外,有可能影响胎儿发育或致畸的药物还有白消安、白血宁、利福平、乙硫异烟胺、甲氧苄氨嘧啶(TMP)、苯乙哌啶酮、乙醇、灭滴灵、羟基脲、苯甲哌嗪、毛果芸香碱、毒扁豆碱、氯噻酮、甲状腺激素、烟碱、烟酰胺、他巴唑、乘晕宁、麻黄素等。
    (4)妊娠期患病,一般来说服用中药比较安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中药都适于孕妇使用,如具破血通经、峻下逐水、破瘀活血、通淋利水等作用剧烈的药物都可能不同程度地损害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因此,在妊娠期内的孕妇服用中药也要特别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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