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一拨通

为什么不可乱用退热药?
日期:2009年08月07日           来源: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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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热是机体的一种防御性反应,也是多种疾病的共同症状。一般发热无须用退热药,只有当病人体温达到或超过38.5°C或因高热发生昏迷、抽风等症状,或病人发热虽不甚高,但有头痛、失眠、精神兴奋等症状,妨碍病人休息或影响治疗时,方可使用退热药。在发热原因末弄清之前,乱用解热退热药更有害无益。 一是掩盖病情,贻误治疗。特别是有流行性出血热的地方,类似感冒发热的病人切不可乱用阿司匹林等发汗退热。因为出血热的治疗原则是要早发现、早治疗,应用退热剂后出现假象,延误了抢救治疗时间,使病情加重,甚至造成死亡。二是退热药一般是通过皮肤血管扩张、出汗等散热方式使体温恢复正常的。用量过大或病人体弱,会使出汗过多,体温骤降,致使病人虚脱危及生命。特别是三个月之内的小婴儿发热时,应以物理法降温,如洗温水澡,头部温湿敷或头部枕冷水袋等。严禁给小儿退热片或阿司匹林等退热药,以免引起新生儿青紫、发紺、贫血,以及便血、吐血,甚至脑内出血等严重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如不及时抢救会造成死亡。特别要强调的是解热退热药虽能使体温降低,但不能消除病因,在发热原因末弄清楚之前,切不可乱用退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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