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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蝇标准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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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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