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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婴儿是否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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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公民,如需出生证明,以“出生公证书”为合法有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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