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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医疗照射检查或治疗时,受检者与患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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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者与患者在接受射线检查或治疗时,应有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不合理的医疗照射,同时应注意保护密切接触者。例如: 1.在医生开检查单时,应询问其必要性,特别是CT检查,应询问是否属于适应证范围,因为一次CT检查的X射线辐射剂量约为普通拍片的数十倍,甚至上百倍。 2.在进行检查前,受检者和患者有权要求医生对不需要照射的敏感部位进行遮挡。 3.一般情况下,家属不要陪检,如确有必要,陪检者应穿戴防护用品,千万不要在无任何防护条件下停留在机房内陪同受检者进行检查。 4.妇女、儿童要慎用射线检查或治疗,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哺乳期妇女要尽量避免接触X射线和放射性同位素,如果怀孕或正在哺乳期,一定要事先告知医务人员。 5.在进行X线体检时,等候的受检者应在X线机房外等候,不要三五成群地在照射室内等候。 6.接受核医学治疗的病人在出院后,至少在两周内仍需限定活动范围,家人特别是孩子应避免与病人近距离接触,不共用厕所和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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