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

受到职业照射的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限值是多少?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附件内容:暂无
【字号: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规定,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 a) 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20mSv; b) 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50mSv; c) 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150mSv; d) 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0mSv。

 
网站导航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网站帮助     | 隐私安全
Copyright © 2009-2025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技术支持:瀚铖盈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