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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得了性病会不会传染给胎儿?
日期:2009年09月14日           来源: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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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得了某些性病,可经过胎盘传染给胎儿。梅毒是最典型的例子。孕妇如果感染的是早期梅毒,又未经过治疗,几乎100%影响胎儿,其中一半孕妇发生早产或新生儿围产期死亡,另外一半孕妇通过胎盘将梅毒传染给新生儿。如果孕妇得的是晚期梅毒,约有10%出现胎传梅毒; 如果孕妇患了原发性生殖器疱疹,约有1/3至一半的胎儿受影响,出现流产、宫内发育迟缓、早产、低出生体重和新生儿先天性疱疹、先天性畸形,甚至引起胎儿死亡。孕妇患复发性生殖器疱疹,大约5%的胎儿受影响; 孕妇患其他性病如淋病、沙眼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等,一般不会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但是,在经产道分娩时可传染给新生儿,引起新生儿淋菌性或沙眼衣原体性眼结膜炎、沙眼衣原体性肺炎、咽喉乳头瘤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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