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
灾害发生时如何正确加工食品?
(1)粮食和食品原料要在干燥、通风处保存,避免受到虫、鼠侵害和受潮发霉,必要时进行晾晒;对于霉变粮食的处理,可采用风扇吹、清水或泥浆水飘浮等方法去除霉粒,然后反复用水搓洗;或用5%石灰水浸泡霉变粮食24小时(1份病麦3份水,浸泡12小时,换水,再泡12小时)取出。要使霉变率降至4%左右再食用。
(2)被洪水污染过的食品,使用前一定要加热煮沸,有条件的进行检验和质量鉴定。
(3)注意食品要防蝇、防虫和防鼠。食堂、饭店要有防蝇、防鼠设施。
(4)食品要现吃现做,做后尽快食用。
(5)所有现场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餐具要做到用后洗净、捎毒。剩饭菜一定要在食用前单独重新加热,存放时间不明的食物不要直接食用。
(6)避免生熟食品接触或使用同一个容器。
(7)避免患有痢疾、伤寒、肝炎及其病菌携带者和伤口化脓、皮肤感染以及不明原因的咳嗽、咳痰人员进行食品的加工制作。
(8)所有用于清洁食品和食品容器的水均采用消毒过的水。
(9)避免在简易住处集中做大量食物和集体供餐,避免购买和食用摊贩销售的未包装的熟肉和冷荤菜。
(10)不要采食毒蘑菇。
|
| |||||
Copyright © 2009-202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