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人的精神活动是否健康呢?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精神健康的标准是相对的。人的精神健康水平是一个连续谱,最极端的健康是精神完美状态,最极端的障碍是精神病状态,而绝大多数人都居于这两极之间,会在一定时期内出现频率不一、严重程度不等的精神障碍。因此,健康与障碍之间只有程度的不同,其界限也是人为划分的。
另外,精神健康的标准是非常复杂的。对于不同的人,精神健康可能是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即使是同一人,在不同的时期,其精神健康的特点也可能是不同的。它主要取决于一个人的年龄、文化背景、社会地理环境、风俗习惯等,因而难以制定出一种适用于所有人的精神健康标准。
国际上很多知名学者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其中,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创始人之一马斯洛提出了适合一般精神健康水平的11条行为标准,简单介绍如下:①适度的安全感,有自尊心;②适度的自我批评,不过分夸耀自己,也不过分指责自己;③适度的自发性与感应性,不为环境所奴役;④与现实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能容忍生活中的挫折,无过度幻想;⑤适度地接受个人的需要,并具有满足此种需要的能力;⑥有自知之明,了解自己的动机和目的,并能对自己的能力作出恰当的估计,对个人违背社会规范、道德标准的欲望不作过分的否认或压抑;⑦能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个人的价值观能视社会标准的不同而改变,对自己的工作能集中注意力;⑧有切合实际的生活目的,所从事的工作多为实际的、可能完成的工作,个人的生活目的中包含有利己与利人两种成分;⑨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能顺应环境的需要而改变自己;⑩在团体中能与他人建立和谐的关系;在不违背团体意愿的原则下,能保持自己的个性,有个人的独立见解,有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
由此可见,精神健康的标准具有完美性,它是一种理想境界。有谁敢拍着胸脯说,在他的一生中能够时时刻刻、不折不扣地按照上述标准行事呢?我们可以肯定世上有“精神障碍者”,却不能肯定有绝对的“精神健康者”。
但是,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精神健康具有发展性。正是由于它完美,才成为人类追求的目标。正如同我们很难找到一位绝对的躯体健康者一样,一颗龋齿、一块雀斑,甚至一个痦子、一根白发,都可能是躯体不健康的迹象,更何况人体每时每刻都在产生、排泄着各种毒素,而这些毒素又在不断地侵害着我们的身体,谁又能说这样的机体是绝对健康的呢?但是,谁又能说因为没有绝对的健康,我们就不去追求健康呢?精神健康是相对与绝对、静止与发展的辩证统一,不断地发现和纠正自身的缺陷,在这种不懈的努力中去感受愉快和满足,这才是精神健康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