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
正确看待药物的不良反应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日益关注,药品的不良反应也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药品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了解药物的不良反应,对于保证家庭用药安全、保证患者健康是非常必要的 。 1. 什么是药物不良反应 世界卫生组织对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是: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或调节生理功能过程中,人接受正常剂量的药物时出现的任何有伤害的和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该定义强调不良反应是在“正常用量、正常用法”下出现的。根据不良反应的发生原因和临床特征,可分为药物副作用、毒性反应、变态反应、特异质反应、继发性反应、后遗效应、停药反应等。其中副作用的发生频率最高,常为一过性的,随治疗作用的消失而消失。任何药物在治疗疾病的同时都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大部分都是较为轻微的。当严重不良反应发生时,不仅会影响治疗的效果,甚至会危及患者的生命。 2. 不良反应的诱发因素 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与药物本身的性质和人体生理、病理状态以及饮食或环境诸多因素相关。 1)药物因素。包括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如磺胺类药物的胃肠道刺激作用;药物生产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杂质或辅料和添加剂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相同药物成分,不同剂型,体内吸收程度不同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等。药物固有的不良反应是客观存在的,并具有一定的自然发生率。只要用药就有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 2)机体因素。人类机体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人的种族、性别、年龄、用药者生理病理状态改变、个体敏感性不同或遗传因素引起先天性代谢异常等都是诱发不良反应的因素。例如,老年人和儿童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青年人多;有基础疾病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较平时身体健康的人多;某些患者对磺胺过敏等。 3)其他因素。饮食、环境因素也会诱发不良反应的产生。如茶含有大量鞣酸,能与多种药物如琥珀酸亚铁、枸橼酸铋、葡萄糖酸钙中的金属离子结合影响其治疗效果;酒会影响肝脏对药物的转化作用,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苯巴比妥同时那个饮酒,可发生药物中毒,甚至猝死。此外,用药剂量过大、不合理的联合用药也会诱发不良反应。 3. 不良反应的判断 患者如果用药后出现不适,怀疑发生了不良反应,首先应对照药品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说明,看看上面是否注明了与自己类似的症状。此外,患者还可以根据用药时间和具体症状来判断药物的不良反应。 在用药数秒至数分钟内发生的不良反应:有些病人在做药物皮内试验后,针头尚未拔出,过敏反应即已发生。病人很快出现灼热、喉头发紧、胸闷心慌、血压下降,甚至神志不清等症状。这种情况发生率很低,但需立即抢救。 在用药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发生的不良反应:如固定性红斑常发生在同一部位,呈紫红色圆形或椭圆形,常有水疱,伴有发热等症状。 在用药半小时至两小时内发生的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 在用药1~2周后发生的不良反应:如多形红斑常在用药2~7日后出现;洋地黄反应与利尿剂引起的水肿也多在1~2周后出现。 在停药较长时间后发生的不良反应:如链霉素导致的耳聋,常在停药后6个月出现。 4. 不良反应的预防 避免发生药物不良反应,首先应该严格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合理使用药品。老人、小孩,属于容易发生不良反应的特殊人群,在用药过程中应多加注意;在应用对器官功能有损害的特殊药物时,患者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相应器官的功能。如果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发生了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多饮水加快药物排泄。。发生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时,则应该及时就医。 总之,在用药过程中,应当正确看待药物的治疗作用及其可能带来的不良反应。俗话说,是药三分毒。我们不能认为药品有益无害而滥用药物,也不能过度恐慌,由于担心发生不良反应而盲目不服药或减少剂量。我们应该认识到,合格药物的安全性是可以信赖的,治疗药物的利是一定大于弊的,药物的不良反应大多是可预测和防范的。因此,患者应该遵循无病不随便用药,有病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合理用药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在治疗疾病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不良反应发生率或减轻药物不良反应产生的危害。 |
| |||||
Copyright © 2009-202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