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于2001年对药品批准文号和试生产药品批准文号的表达格式作了规定,统一格式为“国药准(试)字+1位汉语拼音字母+8位阿拉伯数字”。详解如下:
1、“准”字代表国家批准正式生产的药品,“试”字代表国家批准试生产的药品。
2、国药准(试)字后的1位汉语拼音字母代表药品类别。分别是H代表化学药品,S代表生物制品,J代表进口分装药品,T代表体外化学诊断试剂,F代表药用辅料,B代表保健药品,Z代表中药。
3、汉语拼音字母后的8位阿拉伯数字中的第一位和第二位代表批准文号的来源,“10”代表原卫生部批准的药品,“19”、“20”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字代码分别是11—北京、12—天津市、13—河北省、14—山西省、21—辽宁省、22—吉林省 ……
8位阿拉伯数字中的第三位和第四位表示批准某药生产之公元年号的后两位数字。最后四位数字则为顺序号。
例如,某药品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44021518,表明该药为化学药,原批准文号是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2002年统一换发后的批准文号,该品种的顺序号为1518。国药准字Z10890019,表明该药品为中药,原批准文号是卫生部于1989年核发的,顺序号为0019。
消字号“药品”不宜用
准字号和消字号有着本质的差别,后者仅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而前者才是真正具备疗效的药品。
“消”字号产品从报批到生产的各个环节都不及“药”准字产品严格。每个上市的药品都有一个药准字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一个国药准字号,通常需要1年以上。新药则需要更长时间,一般需要3~5年,并经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评审专家严格审评,符合要求的方可批准。这期间需要做大量的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药效实验、病理实验、毒副安全实验及大量临床实验,因而费用相当昂贵。报批一个新药一般要上百万甚至更多。
“消”字号产品的申报程序是由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即可。报批过程中产品不需做临床药效及用药安全等实验,费用仅两万左右,在几个月甚至更短时间就可以获得批准上市。因而从产品的“先天性”角度来说,它不具备任何可说明其疗效的科学依据。
“消”字产品不具备任何疗效,且该类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也使得其产品安全性备受质疑。但很多企业却瞄准这些,大肆推出消字号“药品”而置消费者的健康于不顾。他们正是抓住了人们对“消”字产品与“药”准产品区分不清的弱点。其实要区分“消”字产品与“药”准产品并不困难,因为每个上市的药品都有一个药准字号,在购买药品时认准包装上的国药准字号就可轻松区分两类产品。药准字号的通用格式为“国药准字Z/Hxxxxxxxx”,而消字产品包装上的通用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备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患者要增强用药安全意识,认真分辨,认准国药准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