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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医院预约患者9月1日起缴纳医事服务费
日期:2012年08月30日           来源:北京朝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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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医院9月1日零时起将正式实施医药分开试点。其具体内容是: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取消挂号费和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届时,朝阳医院本部(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和京西院区(石景山区京原路5号)将同步推进该项试点工作。

所有在北京朝阳医院本部和西区预约了9月1日以后门诊号的患者,在就诊时,不再缴纳挂号费和诊疗费,而是根据您预约医师的级别缴纳医事服务费。医事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普通门诊42元/人次,副主任医师60元/人次,主任医师80元/人次,知名专家100元/人次;急诊62元/人次;住院80元/床日。同时,北京朝阳医院所有药品取消药品加成,按进价销售。

为了不增加百姓基本医疗需求的个人负担,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为参加北京市医保的患者给予门诊医事服务费40元/人次、急诊医事服务费60元/人次的定额报销;住院医事服务费按医保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和新农合参保人员门急诊医事服务费的报销比例参照医保报销比例。离休、医疗照顾人员门诊医事服务费个人自付金额执行原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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