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
北京急救中心成功举办首次国家医疗救护员四级考试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卫生行业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试点考试工作的通知》的内容部署,2014年度首次国家医疗救护员四级考试工作于8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急救中心举办。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包务业处长亲临考场,并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中心党委书记李巍、副主任刘红梅陪同视察工作。 本次考试吸引了来自急救行业的56人报名参加,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点设在首都医科大学第二教学楼机房;操作技能考试在中心三层、四层教室进行,由取得了考评员资格的医疗急救专家担任各项技能操作考评组组长,带领共9名考评老师对考生进行了技能操作项目的考试评分工作。考前,医疗培训中心对考试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技能操作强化训练。 作为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的国家医疗救护员试点考试单位之一,北京急救中心圆满完成了首次国家医疗救护员四级考试的考务工作。将医疗救护员职业纳入到国家统一管理范围确立为职业,规范医疗救护员的职业培训,提高医疗救护员的职业能力,强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是我国急诊医学事业迅猛发展的趋势,对于有效保障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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