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北京试点用社保卡实现医保结算
日期:2009年04月17日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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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北京试点用社保卡实现医保结算

    今年年底前,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有望领取社保卡,持卡就医时,应由医保支付的部分费用,就不再需要个人垫付了。
    门诊持卡结算先启动
    昨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张大发介绍,社保卡将从7月起,在西城区和石景山区率先“ 试水”。此后自10月份起,社保卡将“延展”至其他区县。
    据悉,根据部署,北京市有望在今年年底前,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发放社保卡。明年以后,将逐步向医保制度覆盖的其他群体发放。社保卡将先行启动门诊持卡结算,随后在全市统一启动住院持卡结算。
    社保卡将采取实名制
    对于社保卡的“庐山真面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表示,即将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的社保卡是一个具有真实信息的实名卡。该卡首次发放将是免费的。该卡如同身份证一样,附有个人数码照片,还有个人信息,即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处副处长刘国周昨天介绍,社保卡上的数码照片可同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数字照片“共享”。但是,“如果参保者对自己身份证上的照片不满意,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重新采集照片。”
    目前,市公安局正在对参保人员的各项数据进行确认。凡是医保数据库信息同市公安局人口基础信息库内的信息一致的,将按照信息制卡;对于非北京户籍人员、信息不一致者、无照片者等,将通过用人单位、街道社保所逐人进行二次个人信息采集比对。
    背景
    “蓝本”将被社保卡取代
    北京市从2001年3月推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医保费用报销采取手工方式,周期长,环节复杂,参保人需先行垫付款,负担重。
    实施门诊刷卡结算后,参保人将不再垫付任何费用,改由医院垫付。居民看病时,医院直接扣除个人需支付的医疗费用;医院垫付的医保费用,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直接与医院交接报销。
    据悉,年底前,1000万张社保卡将覆盖北京市医保群体,医保“蓝本”将逐渐淡出。
    提醒
    今年看病“卡”和“本”一起带
    拿到社保卡后,参保人员便可持卡就诊了。但需注意的是,由于今年是持卡实时结算的第一年,因此,今年看病的时候,必须同时持有社保卡和蓝本。
    如果有未持社保卡就医的,只能作为自费患者结算,当次发生的医疗费用将不能报销。但对于特殊情况下,如急诊未持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就医的,可以按照现有流程报销,即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后再报销的程序。
    社保卡使用须知
    持卡看病“少掏”钱
    社保卡实施后,参保人员就诊时将能感受到最大的变化就是“看病时少掏钱”。未使用社保卡时,参保人员看病,不论能不能报销,都得先“自掏腰包”。因此,患者不得不筹齐医疗费用先行垫付。社保卡实施后,参保人员就诊只需支付个人应该负担的费用,对于能报销的费用,就可以交给医院和社保机构“负责”了。
    发卡不到位可电话查询
    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保卡,通过用人单位、社保所、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将社保卡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如果出现发放不到位的,用人单位等可以通过96102电话呼叫中心或社保卡服务网点进行咨询、登记和领取。
    持卡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全市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所和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所设的自助终端查询机查询。
    任意社保卡服务网点可挂失
    各街道社保所设有社保卡服务网点,如果参保人员不慎将社保卡损坏、丢失需补卡、换卡的,可直接到就近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如需要紧急挂失的可先通过96102电话呼叫中心办理口头挂失后,到本市任意一个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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