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健康播报》满足条件的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儿童可获救助
主持人:高主任,您好。儿童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困扰着部分家庭尤其是贫困家庭,目前我国对该人群有何救助手段?
高主任:观众朋友们,大家好。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国家的重大民生工程,事关家庭幸福、民族兴旺,国家富强。为减少先天性结构畸形所致残疾,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于2017年启动实施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项目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干预技术、治疗效果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为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减轻患儿家庭医疗负担。
北京市作为项目实施地区,承担家庭经济困难的先天性结构畸形患病儿童救助工作,并由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管理。2018年,北京市确定解放军总医院、陆军总医院、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医院和医科院整形外科医院5家医疗机构为北京市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先天性结构畸形患病儿童救助及医疗费用补助相关的事务性工作。解放军总医院为北京市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管理机构,承担该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一,临床诊断患有下列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神经系统; 消化系统; 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 肌肉骨骼系统; 呼吸系统和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第二,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并能提供低收入证明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证明,或由社区村委会,居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第三,须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第四,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方可申请救助。
对患儿申请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1月1日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3000至30000元补助。
其它详情请拨打12320北京市卫生计生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