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
2017年4月14日《健康播报》阳光采购下的医药惠民举措
主持人:高主任,您好。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已经展开,医院出售的药品已经在阳光采购渠道进药,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谢谢? 高主任:观众朋友们,大家好。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后,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药品阳光采购平台运行后,预计平台上的药品价格降幅可达8%,再加上取消药品加成,医改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预计将达到20%左右。药品阳光采购平台3月27日向医疗机构开放后,所有医疗机构均可以登录平台遴选药品和配送商,并下订单进行采购。4月8日医改政策开始实施,患者可在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官网查询到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品种及价格。这次药品阳光采购实行同城同价,也就是说,参加医改的3600多家医疗机构,所开出的药品,三级、二级、一级和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一个价格。 主持人:药品阳光采购主要的原则和要求是什么? 高主任:这次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药品阳光采购明确提出实施分类采购,药价有升有降,药品保障供应。药品的数量和价格是阳光采购的主题。核心的要求是确保药品的安全质量和疗效,在平台上,药企、医院和居民都能看到药品的品种和价格。医疗机构已在3月底,做好了药品阳光采购所有准备工作,在药品阳光采购平台上的药品无法及时供应的,北京市制定了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确保药品配送到位。为了落实好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北京市还鼓励各药品配送企业积极组织货源,与新加入阳光采购的医疗机构建立供货关系,保有合理库存并向采购单位公示,同时,要求各相关药企和药品配送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及时响应医疗机构在药品阳光采购平台的网采订单,不得以任何理由断货、停货、伺机涨价。对于因短缺等原因价格上涨的药品,医疗机构应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品种范围、适应症和使用量。对于恶意涨价、拒不供货的企业,各级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保障患者利益不受损害。 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如发现涉及医疗机构药品价格方面的问题,可随时举报监督。举报电话为12345、12358和12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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