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播报】2014年5月9日建立母子健康档案,提高母婴保健水平
问:《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是我市免费向适龄孕妇提供的健康保护政策,为什么要建立母子健康档案呢?
答:观众朋友们大家好。为让每个家庭都能孕育出健康的宝宝,降低北京市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从2011年,我市开始实施免费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工作,建档的对象是所有本市户籍孕妇和准备在京分娩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档案的目的是便于妇幼保健人员以及建档单位为孕产妇提供孕期、分娩、产后的保健管理服务,记录孕妇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情况,孩子出生后的保健及预防接种情况。
问:请问如何办理《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呢?
答:按末次月经第一天算,孕妇本人应在怀孕6周后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血/尿妊娠化验结果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建册。孕妇为北京市户籍的,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孕妇本人为非本市户籍、但丈夫为本市户籍的,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丈夫户口本到丈夫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建册;夫妻双方均为非北京市户籍,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及本人在京暂住证,到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建册。
在这里,我特别提醒观众朋友们,《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也是孕妇到分娩医院建档时,必须向分娩机构提供的资料之一,所以一定要在分娩医院建档前,先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
问:那么,如何使用《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它能够起到什么作用呢?
答:孕妇每次到分娩医院进行产前检查时,必须携带《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分娩住院时,要将《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交给病房主管医生,以便填写分娩记录,产妇在出院后48小时内,请务必将《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交回居住地街道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以便保健科在3天以内,安排医生为您做第一次产后访视,指导您如何“做月子”,如何进行婴儿护理等。此外,产妇居住地所属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还将为孩子提供后续的保健和预防接种服务。
问: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以来,有哪些成效呢?
答:通过建立《北京市母子健康档案》提高了我市孕产妇产前检查率和系统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了母婴健康。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统计, 2013年,北京市户籍人口中孕产妇孕早期检查率分别为99.57%,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为97.06%,常住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9.24/10万。
详情可拨打12320北京市公共卫生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