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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播报】5月3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
日期:2013年05月03日           来源: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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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播报】5月3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

现在,多数职业病还没有好的治疗办法,这些伤害一旦造成,很难恢复,因此说职业病“可防难治”,重在预防。我国政府对职业病防控一直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今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11周年,也是该法2012年重新修订颁布实施后的第二年。对预防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安全,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市5年来(2008~2012年)共诊断并报告各类职业病近9千例,主要有四大类,其中排在首位的是尘肺,包括煤工尘肺、矽肺、石棉肺,占职业病报告总数的97.1%,其次是职业中毒,以苯、汞、硫化氢、氯气、一氧化碳中毒最为常见;第三是物理因素所致的噪声性耳聋、职业性眼病等。第四是接触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等职业性皮肤病。

造成职业病不断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由于职业病发生、发展具有延迟性,曾经接触过粉尘工作环境的劳动者陆续到了发病期。其次是某些企业用工不规范,自身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低,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三是政府监管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四是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自身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

今年2月19日,国家刚颁发了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明确了卫生部门的职责。扩大了劳动者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范围,规定了职业病诊断机构接诊义务,取消了职业病诊断受理环节,简化鉴定申请手续,强化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过程中的举证责任。

我市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新的规章,加强和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目前,我市有职业健康体检机构32家,2012年共检查22万多人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5家,共依法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3800多件,确诊职业病2000多人。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农民工是新发职业病的易发人群,所以要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依法检查和督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为农民工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诊断、救治的服务。

保护劳动者健康,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应该注意的问题。希望用人单位提高履行职业病健康保障的水平。同时,也希望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情可以拨打“12320”进行咨询或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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