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今年流感疫苗接种工作10月10日开始
本市今年继续实行60岁以上老年人和在校中小学生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接种时间从10月10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凡是具有本市居民身份证、年龄在60周岁以上(出生日期在1952年12月31日之前)的所有老年人和所有在校的中小学校学生均可自愿接种。
据北京市卫生局统计,2011年我市共有160多万市民接种了流感疫苗,其中享受自愿免费接种惠民政策的60岁以上老年人和在校中小学校学生有143万多人,流感样病例发病显著降低,集中发热疫情大幅减少,流感相关疾病住院人数减少。实践证明: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安全有效的方法,安全可靠,具有保护效果。
接种疫苗的必要性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甲、乙、丙三型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经空气飞沫传播,人群普遍易感。成人流感发病前一天和发病后一周左右都可以传染,儿童流感传染性更强,最长发病后10天仍有传染性。冬春季节是流感高发季节。
对于生病中的成人、老人或小孩,流感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甚至引起死亡。重型流感可引起病毒性肺炎,尤其在老年人、慢性病人及小孩身上易导致呼吸困难,甚至缺氧,且目前尚无特效的抗病毒药物。其次,流感可导致一些严重的并发症。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继发细菌感染,如咽喉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尤其是肺炎。流感的另一并发症是加重原有的慢性病,包括心脏病、肺炎、肾脏疾病和糖尿病等,导致相应器官功能的衰竭。接种流感疫苗是目前世界公认的预防流感最为有效的措施。国外相关研究表明,1-15 岁儿童接种流感疫苗的保护效力为77%-91%;65岁以下成人接种流感疫苗可减少87%流感相关的住院;60 岁以上老人接种流感疫苗后,保护流感相关呼吸道疾病的效力为58%;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可减少27%-70%流感和肺炎相关的住院。
哪些人最需要接种流感疫苗
患流感后发生并发症风险较高的人群和有较大机会将流感病毒传染给高危人群的人员。
(1)6-59月龄儿童;
(2)年满50周岁者;
(3)慢性肺病(包括哮喘)、心血管疾病(高血压除外)、肝肾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血液病或代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患者;
(4)免疫抑制疾病的患者(包括药物或HIV感染引起的免疫抑制);
(5)计划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妇女;
(6)年龄在6个月-18周岁并长期接受阿司匹林治疗的少年儿童;
(7)长期居住在养老院和其他慢性病康复机构的人员;
(8)病态肥胖患者(BMI≥40);
(9)医疗卫生保健人员;
(10)与5岁以下儿童接触频繁的人(特别是接触6月龄以下婴儿的人),包括家庭成员、保姆或护理人员等;
(11)与50岁及以上人群接触频繁的人,包括家庭成员、保姆或护理人员等;
(12)与流感高危人群(感染流感病毒后易发生肺炎、支气管炎、心肌炎、充血性心力衰竭、中枢神经系统并发症等严重并发症)接触频繁的人,包括家庭成员、保姆或护理人员等。
哪些人不适合接种流感疫苗
1)对鸡蛋或鸡蛋制品过敏者;对疫苗中成分(活性成分、任何赋形剂、卡那霉素、硫酸新霉素、甲醛、溴化十六烷基三甲铵、山梨醇80等)过敏者;其他严重过敏体质者;
2)急性发热、急性感染,慢性疾病急性发作的病人,待病愈后接种;
3)曾患格林巴利综合征者;
4)疫苗生产厂家的说明书中明确列出的禁忌症;
5)各类疾病的重症患者慎用;
6)除上述现象外,凡健康状况不适者、禁忌症不易掌握者慎用。
接种时间安排
接种流感疫苗的最佳时机是在每年的流感季节开始前。今年本市接种工作于10月10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
老年人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医疗接种点统一接种。
在校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接种,具备设立临时接种点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接种,不具备条件的由学校组织学生到所在地段的接种点进行接种。
预防流感的其他措施
1)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
2)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3)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避免飞沫污染他人。流感患者在家或外出时佩戴口罩,以免传染他人。
4)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
5)每天开窗通风数次(冬天要避免穿堂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6)在流感高发期,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不得已必须外出时,最好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