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
北京出台18条政策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8月30日,北京市召开了北京市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工作会议,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政策》。近日,北京《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政策》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在首都之窗网站公布。这是北京首次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制定相关文件。 由于政策共有18条措施,这一新政被业界概称为“京18条”。“京18条”显示,今后北京将允许社会资本在京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新建医院将优先安排社会办医,对政府办医与社会办医的政策将“一碗水端平”。 18条政策措施中明确提出允许社会资本在京举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将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北京市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康复、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院、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 同时,“京18条”在市场准入、医保、税收、价格、土地、投资、人才、学术建设、政府采购等政策方面均做出了具体规定,使得社会办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社会办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将与政府办医疗机构相统一,实行同价。 “京18条”还明确规定了社会办医的审批时限,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公开有关信息,保障社会办医疗机构知情权和公共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解决社会办医良莠不齐问题、加强执业监管、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发挥行业自律和第三方调解机制作用等方面,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安顺在会上指出,与其他省市相比,北京市医疗需求层次更加复杂,每年有几千万中国各地患者到北京就医,患者数量大。当前,首都不断增长的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社会办医能够扩大医疗服务供给,缓解医疗服务供需矛盾;激发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活力,提升医疗服务;利于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北京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达3175家,其中社会办医院293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占北京全市医疗机构总量的比重达到33.3%,其中社会办医院占全市医院总数的比重达到51.5%。社会办医疗机构从业卫生人员有4万人,占全市卫生人员总数的17%。 北京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力促社会办医。北京将在5个方向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在本市功能拓展区、发展新区和远郊区县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院;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拥有高新技术和专科优势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捐资举办医疗机构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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