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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小卖部 纳入食品安全监管
日期:2012年02月24日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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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卫生监督机构将与辖区学校一对一联动 百所中小学将创建示范食堂
    本报讯(记者 王南)本市学校将加强对校内小卖部的管理,规范学校和经营者行为,并将其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记者日前从市教委获悉,市教委将与卫生部门共同建立对学校的饮食检查、指导、警示联动机制。卫生监督机构将与辖区学校建立一对一联系。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卖部的管理,规范学校和经营者行为,并将其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同时市教委要求,学校对托管食堂强调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加强动态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绝不能以托代管。
    要落实饮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信息上报制度。出现意外事故要最大限度减少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市教委委员叶茂林要求,学校要重视饮食安全,在卫生部门指导支持下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的自查整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将学校食堂办成“放心食堂”,师生喝的水为“放心饮水”。
    改善中小学校食堂的基础条件,依法全面加强食堂管理,创建A级和示范食堂。据了解,本市将邀请师生和学生家长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提高食堂管理水平,同时创建百所中小学示范食堂,五年要创建500家食品安全示范食堂。
    ●延伸
    记者了解到,本月中旬,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约见了100余位中学校长,指导食品安全工作,避免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保护师生健康。这在本市,卫生、教育主管部门如此大规模地约见中学校长还是首次。 
    本市卫生部门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卫生部门还将邀请师生和学生家长监督协管学校食堂。 
    由于没有熟透的扁豆和亚硝酸盐是造成食物中毒的主要元凶之一,本市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已经要求各学校不能购买、加工扁豆和使用亚硝酸盐,严防食物中毒。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还要求各学校对食堂和饮用水进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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