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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将开展
日期:2011年10月08日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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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卫生部网站获悉,卫生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并将派出专家组,适时赴各地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抽查。卫生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规定、造成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据悉,此次检查将对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分别检查。 
  卫生部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医院感染管理提出工作要求,细化和制定本省(区、市)的标准、规范;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检查贯彻执行相关规章、标准和规范的情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检查评估辖区内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医疗机构要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体系;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工作职责要明确,人员配备要合理;加强对医院感染防控重点部门、重点科室的管理,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内镜室、血液透析室和消毒供应中心等;加强对医院感染防控重点环节的管理,包括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有创操作和手术部位感染等;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落实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和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等;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开展多重耐药菌监测,预防和控制多重耐药菌感染;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范管理医疗废物;加强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保障职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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