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重性精神疾病基本药物有望免费
日期:2011年09月27日           来源:北京日报
附件内容:暂无
【字号:
    本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基本药物费用将有望免费,所发生费用由政府买单。22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7次会议,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进行二次审议。修订草案修改稿规定,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基本药物免费制度,其基本药物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予以保障,个人负担的费用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 
    记者获悉,修订草案修改稿增加了“支持、鼓励社会公益性组织兴办招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启智班等,进行心理康复、智力开发、行走定向及听力、视力、言语、肢体等功能训练”条款。此外,对0至6周岁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早期筛查、诊断、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抢救性康复服务。 

 
网站导航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网站帮助     | 隐私安全
Copyright © 2009-202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技术支持:瀚铖盈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