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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餐馆严禁河豚
日期:2011年09月13日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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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市卫生局将开展中秋、国庆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本市严禁餐馆经营河豚鱼,违者将依法处罚。
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通知,明文禁止加工制作鲜河豚鱼。通知称,近年来,有些地方养殖河豚鱼,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开放禁令的申请。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在政策调整前,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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