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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656家餐饮单位公示添加剂
日期:2011年06月22日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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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5月31日前,所有“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必须将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到卫生监督部门备案并在店堂明显位置公示。离政策规定的最后期限已过去了半个多月,餐饮企业食品添加剂的备案公示情况究竟如何,上周五,北京市卫生监督所公布了最新情况。 
    据市卫生监督所所长李亚京介绍,从5月初到6月中旬,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对6.2万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其中,8656家餐饮单位对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经营行为申请了备案,4家餐饮单位因违规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受到了处罚,罚款共计1.95万元。不过李亚京表示,4家违规餐饮单位都是因为食品添加剂采购过程不规范,如索证索票缺失、没有登记台账等受罚。目前,本市没有发现餐饮单位使用非法添加剂的情况。 
    同时,市卫生监督所制定了2011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抽检计划,按计划要求共抽检了自制饮料100件,全部合格。 
    李亚京指出,专项检查的前一阶段以监督、指导、服务、宣传为主。全市有近10万名餐饮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此外,卫生监督机构还发放了近40万份宣传品,其中宣传画6.2万套,要求餐饮企业张贴在店堂显著位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月起,市卫生监督所将加强对食品非法添加剂的检查,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重点对提供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高危”单位使用添加剂情况进行监管,并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违规者将实施上限处罚,对故意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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