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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报销70%
日期:2011年04月26日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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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下个月开始,本市户籍、参加了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儿童,如果患有部分病种的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将可以报销70%;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救助条件患者的报销能够达到90%。 
    市卫生局与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在征求区县和相关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关于对学生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试点病种付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这项政策将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项保障政策覆盖了城乡所有本市户籍的参合、参保学生儿童,实现了城乡统一。 
    按照规定,享受到这一保障政策的包括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非在校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 
    根据病情的复杂程度及诊疗方法,先天性心脏病目前分为10个组,白血病分为6个组。按照每种病分组的限定费用,对参合或参保的学生儿童给予限定费用70%的报销,患者只需负担30%的费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救助条件患者的报销能够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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