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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整治器官移植 医疗机构违法可罚10倍交易额
日期:2011年04月19日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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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今年年底,卫生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也将会在各地开展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结果将在全国范围内通报。 
    临汾长良医院状况已被上报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一名20多岁的湖南男子因为欠下赌债,想通过卖肾的办法偿还赌债,尽管后来他表示“不想做了”,但仍然在地下肾脏交易网络的胁迫下,在临汾长良医院被强行非法取肾。 
    卫生部表示,一些非移植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医疗质量和患者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卫生部要求,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到非移植医疗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人体器官移植。 
    根据《中国之声》报道,山西省卫生厅已经将临汾长良医院,从事非法器官移植活动的情况上报给卫生部,临汾市卫生局现在已经收回临汾长良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还有医院总护士长的护士执业证书。 
    医务人员违法将吊销执业证 
    卫生部称,对于违法医疗机构,要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给予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同时降低或取消医疗机构等级。 
    对于违法医务人员,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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