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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症精神病患者年内有望实现免费服药
日期:2011年02月24日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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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重性精神疾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社区医生要对辖区内的痴呆等13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定期访视。此外,全市约5.7万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今年年内有望实现免费用药。 
  根据患者所患疾病和用药水平不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月平均费用上百元。目前本市有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免费用药的政策,但是医生对于贫困的界定很难把握。卫生部门正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年内有望实现全部免费用药。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全市要建立一张统一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网络。“原来各区县之间信息不通,在一个区确诊的精神疾病患者,搬到另一个区后可能就失去联系,医疗机构不再对其进行追踪服务。”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介绍,今后全市60多家具有重性精神疾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在确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要将患者相关信息上报到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市卫生部门将把信息分发至患者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将主动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服务。社区全科医生要在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定期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医学访视,根据病人个案情况及时调整治疗、康复方案。此外,社区卫生机构还要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汇总、报送精神疾病信息,并将病人的一般资料及每次访视内容及时录入到北京市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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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性精神疾病包括13种疾病:痴呆、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慢性酒精中毒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躁狂发作(伴有精神病性症状和冲动行为)、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伴有精神病性症状和自杀行为)、复发性抑郁障碍(伴有持续和严重社会功能损害)、精神发育迟滞(中度及以上)、精神发育迟伴发精神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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