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新版药品质量规范下月实施 逾千家药厂面临淘汰
日期:2011年02月14日           来源:广州日报
附件内容:暂无
【字号:
    历经5年修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上周六正式对外发布,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新建药厂必须按新标准执行,而现有药厂将有5年过渡期,届时我国的药品质量将更有保障。   
    业内人士估测,由于新版GMP门槛较高,年销售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或将难以完成改造,上千家中小企业面临淘汰。而现有企业也将面临生产成本提高和产品价格倒挂的尴尬难题,保质量还是保价格考验企业良心,也关乎老百姓的用药安全。   
    药厂有五年过渡期   
    据悉,新版GMP比1998年版的标准有了很大提高,国家药监局前天在新闻通气会上也表示,新版GMP达到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的一致性。   
    国家药监局表示,很明显,政策颁布的意图就是为了让不达标的小药厂“关门大吉”。不过好在国家规定,现有药厂将有5年的过渡期,比原稿中的三年延长了两年,药企还有时间来改造自己。   
    销售少于千万将“遇难”   
    业内专家表示,新版GMP单改造空气净化系统一项,企业就平均需要投入100万元左右,全国总计投入近3亿元。   
    要想达到新版标准,预计每家企业平均需要投入500万-1000万元,基础差些的投入更高达数千万至上亿元,甚至数亿元。“这意味着年销售规模在1000万元以下的小药厂,基本都没有实力按照新要求进行改造。”广东罗浮山国药市场经理郑传誉说。   
    有业内人士预测,目前有900多家药企处于亏损状态,实际被淘汰数字可能会高于1000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1998年版的GMP规范,有1112家医药企业死在这一“门槛”之外,只有3959家生产企业通过,付出了1500多亿的门槛费。 

 
网站导航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网站帮助     | 隐私安全
Copyright © 2009-2024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教育中心
技术支持:瀚铖盈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