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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医院与医疗卫生机构转诊试点工作》热点问答
日期:2010年11月17日           来源: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 北京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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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改变大家就医习惯,推动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先到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北京市一直在大力发展基层卫生服务,引导基层网点逐步建设起来。此工作目前涉及9个郊区县,4个城区。先在有条件的区县、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转诊预约工作。 
    1、如果社区医院不给患者转诊预约到大医院就医怎么办? 
    答:目前除了城镇居民“一老一小”保险中的“一老”的门诊医疗有规定必须从社区转诊到大医院就诊才能报销外,其他人群无此硬性规定。如果患者符合转诊指征,社区医生会主动为患者转诊。患者也可直接选择到大医院就诊。 
    2、经过预约转诊的患者到三级医院就诊,如果需在三级医院再次复查,社区是否还负责帮忙进行预约挂号,能否再次享受免预约挂号服务费? 
    答:社区转诊免3元钱指的是免预约挂号服务费,不是免三级医院挂号费。患者经转诊到大医院就医,仍需继续复查的,患者可直接在三级医院进行复诊预约。 
    3、转诊预约工作什么时候能覆盖所有的社区医疗机构? 
    答:转诊预约工作是逐步推进的一个过程,建立起完善的双向转诊制度,引导群众有序就医,是我们工作的目标。至于何时全部实施转诊预约,目前无法确定。但并不影响群众就医,各社区机构都有各自的对口转诊医院。 
    4、为什么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直接转诊到三级医院就医,有的转诊到二级医院?  
    答: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及百姓需求,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口转诊的一般都是三级医院,郊区社区服务中心对口转诊的医院都是区域医疗中心即二级综合医院,每个二级综合医院都有一个与其对口支援的三级医院。如果二级医院对疑难病症无法诊治可通过对口医院实施会诊或通过二级医院转诊到三级医院就医。 
    5、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享受社区转诊服务吗?每天社区转诊到大医院的人数有没有限制? 
    答:非本市户籍人员同样享受转诊预约服务,社区每日转诊数量也没有限制。 
    6、通过社区转诊到三级医院是普通号还是专家号? 
    答:根据患者病情社区医生帮助患者预约大医院的某个专科,由三级医院确定普通号还是专家号,以及具体接诊医生。 
    7、经过社区转诊的病人,大医院是否必须接收?患者从大医院下转到社区医院住院,社区医院能接收吗? 
    答:对于需要转诊的患者,转诊指征文件中有明确规定,无特殊情况,大医都应该接收。医院下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病人一般应是具有出院指征、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如果还需要继续住院,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因不设住院床位,一般无法接收。如果病人符合转诊条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有接诊条件而不接收,可以咨询辖区卫生局协调解决。 
    8、患者在社区医院可以享受到与专科医院相同的诊疗服务吗? 
    答:在理论上不能肯定或否定,因为各级医疗机构都有各自的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在医疗服务方面强化的是全科诊疗,所以医生专科疾病的诊疗水平不能与大医院相比,二者的服务方式、方法及内容都不相同,各有侧重。 
    9、社区做不了的检查怎么办? 
    答:可以通过转诊预约到大医院做检查。 
    10、卫生局鼓励市民到社区看病,但社区医院普遍存在药品不全的问题,问此问题如何解决?  
    答:由于医院用药存在级别限制,目前社区与大医院用药不能衔接这是许多患者对社区不满意的一个重要因素。下一步,我们也在争取在慢病用药、老年病用药上能否有所调整。 
    11、哪些疾病可以通过社区医院转诊到三级医院? 
    答:京卫妇社字(2007)19号文件中有关于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各种疾病是否需要转诊的指征都有明确规定,医生都应该按照这个文件执行。例如常见四种慢病:糖尿病、高血压、脑卒中、冠心病。  
    12、患者在大医院开的输液剂能不能到社区医院输液? 
    答:从医疗安全的角度考虑,某些药品在社区机构不能使用,如果发生输液反应,可能不具备抢救条件。患者自行携带药物也不能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所以不建议患者从大医院拿药到社区医院输液。 
    13、如果患者对社区医院诊疗效果不满意,能不能要求转诊到三级医院就诊?  
    答:如果患者对社区医院诊疗效果不满意,可以与医生协商转诊问题。 
    14、如果社区医院是患者定点医院但对口支援三级医院不是患者定点医院,会不会影响报销? 
    答:按照医保、新农合、公费医疗等不同保障制度的有关规定,建议患者提前向经办机构(区县医保中心、新农合管理中心)了解所转诊到的大医院是否属于报销定点医院,以免带来麻烦。 
    15、如果预约转诊到三级医院但患者没有按时就诊,问会不会被三级医院列入黑名单? 
    答:患者在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时到大医院就诊时,提前与大医院取得联系,或偶尔爽约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如果多次爽约,造成大医院号源的浪费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16、大医院接诊的人员都可以向经社区转诊的患者提供哪些服务? 
    答:大医院要设立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接待社区转诊预约,并在3 个工作日内安排患者到相应科室就诊。3个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同时,要在社区医生提出预约申请24小时内将能否安排等事项通知社区;经过预约的患者,可以按照预约时间直接到大型医院预约窗口接洽就诊事宜。 
    17、社区转诊到大医院的患者是否可以享受优先就诊? 
    答:到大医院就诊时应该按照挂号的次序,一般转诊预约的患者就诊次序是会比较靠前的。 
    18、大医院会给社区转诊患者预留床位吗? 
    答:经社区转诊的患者都是到大医院的门诊看病,大医院的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安排患者住院。患者无法从社区转诊的渠道直接到大医院住院。 
    19、患者经社区转诊到大医院就诊后,如果需要复诊,是否还需要通过社区转诊? 
    答:如果从社区转诊到大医院的患者,在就诊后还需要复诊,应属于大医院的复诊预约服务,不需要再通过社区转诊。 
    20、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督预约转诊工作的公平、公正进行?有何奖惩机制? 
    答: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二级医院由区县卫生局负责监督、管理,三级医院由市卫生局负责具体业务监督、管理。同时市卫生局也邀请了社会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到各级医院参与监督工作。各级医院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会纳入对医疗机构总体的工作考核。 
    21、在社区医院做的化验,转诊到大型医院是否可以互认?  
    答:目前,本市二、三级医院之间经过预先评估的检查结果有31项可以互认。检查结果互认需要在病情允许、结果未超出有效时间等前提下。根据临床诊断需要,由临床医生决定是否进行检查。为了推动患者首诊到社区,有关专家正在制定对于检验设备属于标准配置的社区医院应提供的检查项目,只要检查结果达标,经市卫生局验收合格,社区医院的检查结果拿到对应的上级转诊医院就应该认可。但目前还没有开展培训和验收。 
    22、社区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的开始时间及服务内容? 
    答:从2010年7月1日起,本市城八区的社区服务中心开展“24小时服务”,远郊区县的社区服务中心目前未开展。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门诊时间从8点到20点,期间提供全科诊疗、化验、药房服务,20点到次日8点有医生值班,24小时社区医生健康咨询电话保持畅通。有条件的社区服务中心还会提供24小时的应急处置服务。社区服务中心节假日是否提供24小时服务,目前没有统一规定。 
    23、在岗的乡村医生都可以拿到每月800元岗位补贴吗? 
    答:由村委会聘任承担药品零差率销售及村级公共卫生服务的在岗乡村医生,经过考核别享受每月800元的岗位补贴。如果只承担其中一项,可拿到每月400元岗位补贴。 
    24、条件符合但因某种原因没有在第一批办理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的乡医,可以补办吗? 
    答:经市卫生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协商,市政府批准,今年11月底前正在为遗漏的乡村医生补充办理养老保险,还没有办理的乡村医生尽快到区县卫生局登记。 
    25、乡村医生本身有其他养老保障,又符合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的参与条件,可以同时享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吗? 
    答:如果乡村医生本身有其他养老保障,不可以同时享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如果是享受200元老年补助的,要参加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需要把这一待遇退掉。 
    26、享受公费医疗的退休人员,到社区看病可以报销吗? 
    答:从2007年开始,享受公费医疗的退休人员,到社区看病可以报销。 
    27、市民慢性病“知己健康管理”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可以。 
    28、患者经社区转诊到大医院就诊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可以。 
    29、社区医院可以为患者转诊到专科医院吗? 
    答:如果所就诊的社区医院与专科医院有对应关系,可以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但目前,很少有社区医院与专科医院有对应关系。现在只是推荐患者首诊到社区,并没有强制要求,患者可根据自身病情进行选择。  
    30、社区医院与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不同,转诊后报销比例怎样核算? 
    答:在社区和三级医院的费用分别按照不同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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