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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播报】推行新的献血管理办法,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日期:2010年01月04日           来源:北京市公共卫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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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2009年11月1日,北京市政府开始颁布实施新的《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新办法和过去的有什么区别?
    答:新颁布实施的《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个人自愿无偿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学生率先献血。与过去的《北京市公民献血用血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废除了“责任单位”行政献血指标,让无偿献血者完全自愿献血,以保证北京市临床用血血源质量和安全。另外,新办法还对“还血政策”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比例。
    问:与计划献血相比,自愿无偿献血有哪些好处?
    答:近10年来,北京市的临床用血每年都以平均10%的速度递增,2008年已达到125吨,据估计,今年的用血量将达到140吨。过去,为了保障北京的用血量,采取的是下达“行政献血”指标的方法,各机关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献血计划来组织单位职工献血。一些单位由于无法完成指标,只有靠支付补贴方式来鼓励职工献血,有的单位甚至出现了花钱雇人代替献血的情况,这些做法最终导致血液质量得不到保障。
    自愿无偿献血者往往是身心健康有爱心的人士,一般不会隐瞒自己的疾病史,是减少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经血液传播疾病的重要保证,有利于血液安全。因此,完全由公众自愿献血是国际社会普遍采用的方法。今年,北京市自愿无偿献血比例为100%,临床用血全部来自公众自愿无偿献血,献血人次达到45万,无偿献血量达140 吨,居全国城市之首。
    问:新办法对“还血政策”进行了哪些调整?
    答:新的“还血政策”比1998年的规定更加优惠。比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10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5倍的血液,十年之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累计献血超过1千毫升的献血者可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者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可以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另外,新办法规定“参加献血志愿服务的个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志愿者权益”,“对积极献血或者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单位予以奖励”。
    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支持无偿献血事业,希望更多的健康适龄市民自愿加入到无偿献血者的行列中来。有献血愿望的市民可以拨打1232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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